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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吃上“暖心饭”中安在线一马鞍山

作者:admin      来源:admin      发布时间:2023-09-28

  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吃上“暖心饭”

  老人在助餐中心点餐

  老人在翠湖社区助餐点用餐(资料图)

  近年来,马鞍山市抢抓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机遇,试点开展了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工程。截至目前,全市已建成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80个,累计服务老年人50万人次,有效解决了社区居家老年人最现实、最迫切的“三餐热饭”难题。但据初步测算,目前马鞍山市老年人真正有助餐服务需求的约15万人左右,全市现有的老年食堂,加上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的助餐服务,仅可满足约4万老年人的助餐需求,供需矛盾依然突出。同时,结合马鞍山市试点情况来看,老年助餐服务还存在设施场所缺乏、供给结构不优、供给质量不高、支持政策不完善、市场化的老年助餐服务供给动力不足、各类服务资源整合不到位等问题。

  为回应老年人日益迫切的助餐服务需求,有效解决老年人吃饭不方便问题,市委、市政府专门研究制定《暖民心行动方案》,突出群众有感的关键小事,部署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,其中把老年助餐服务行动作为暖民心行动之一高位推进。《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》坚持需求导向,按照政府主导、市场运作、社会参与、公益属性、多元支撑、综合监管的原则,提出1个总体目标任务、4方面具体工作措施、4项支持政策。

  总体目标任务

  《行动方案》提出:

  >>2025年底,全面建成覆盖城乡、布局均衡、方便可及、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,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,获得感成色更足,幸福感更可持续。

  >>采用分步实施的方式稳步推进,2022年底,全市建成城市老年食堂、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80个,农村老年食堂、老年助餐点不少于85个,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,助餐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不少于15万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。

  >>2023年,考虑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,新增城市老年食堂、老年助餐点不少于70个,新增农村老年食堂、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00个,进一步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,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更加便利。

  明确4个方面具体工作措施

  ★在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布局上,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,并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、就餐需求、服务半径等因素,城市社区按照10分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,农村优先在留守老年人多、居住比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,织密“家门口”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。

  ★在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上,依托现有存量设施资源,通过新建、改建、整合、增加助餐功能等方式,推出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、老年助餐点。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、老年助餐点,开办老年餐桌等。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自身优势,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、老年助餐点。鼓励辖区内有条件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对老年人开放。引导行政村使用集体经济收入发展老年助餐服务,鼓励农村偏远地区根据居民意愿,采取邻里互助、亲友帮助等方式,结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。动员引导慈善组织、爱心企业、爱心人士等通过冠名捐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。

  ★在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上,健全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标准,发布工作指引。引导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每周更新助餐食谱,支持有条件的助餐服务机构提供老年营养餐。支持规范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的餐饮企业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,培育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品牌2-3家。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、加强日常监管,确保食品安全。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供应商动态调整机制,以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评估指标,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。

  ★在创新老年助餐服务配送上,支持建设区域性老年助餐中央厨房;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送餐服务,依托餐饮企业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,在餐车加热保温的“移动型”助餐车进小区服务和上门送餐;支持通过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提供“线上”“线下”相结合的送餐服务等。

  完善支持政策

  ★在资金保障渠道上,通过“个人出一点、企业让一点、政府补一点、慈善捐一点、志愿做一点”的多方支持方式,建立多元筹资渠道。

  ★在一次性建设补助上,除省级专项奖补资金以外,对新建老年食堂、老年助餐点原则上按照12万元、3万元补助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。对餐饮企业设立老年餐桌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等,可根据其建设成本给予适当补助。

  ★在运营支持政策上,对于为本市常住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助餐场所,日均就餐50人以上的给予每年5万元、50人以下的每年1万元的运营补贴。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,给予税费减免政策。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、用水、用气等享受居民价格政策。

  ★在就餐补助政策上,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,在老年助餐场所就餐的,每人每天给予不少于1元就餐补贴;对居家养老基本养老服务对象,在老年助餐场所就餐的,每人每天给予2元就餐补贴,并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。支持各地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,让老年人享受到看得见的实惠。

  答记者问

  一、马鞍山市除已建成80个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外,围绕老年人助餐服务还做了哪些工作?

  一是坚持惠民助餐。按照“政府贴一点、企业让一点、个人掏一点、慈善捐一点、志愿做一点”的原则,优惠供给老年人就餐,套餐包括三菜一汤或四菜一汤,财政按照就餐老年人每人每餐不低于1元、特殊困难老年人不低于2元的标准进行补贴,价格平均8-10元、低于社会用餐价格2-4元。推出老年助餐卡,实行满300减50、满100减10的优惠叠加,最大程度让老年人得实惠。二是推进个性配餐。强化定期检查指导,推动助餐服务企业统筹厨师力量,优化菜品搭配,为糖尿病患者提供无糖健康餐,为高血压患者推出低盐低油餐等,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就餐需求。三是探索智慧点餐。开发订餐微信小程序和手机APP,由老年人本人或亲属代为开展网络订餐,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实时订餐或预定次日三餐。四是实行免费送餐。在各助餐服务中心(站)实行专业配送的同时,整合街道、养老机构及志愿者资源,累计为行动不便的1.26万名高龄、孤寡、失能老人免费送餐18.78万份。

  二、市市场监管局对老年食堂、老年助餐点许可有哪些要求?

  1.新建和改建社区老年食堂。社区老年食堂应依法依规取得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具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资质,供餐能力在50人/餐以上,就餐面积原则不少于50平方米。

  2.设置老年助餐点。没有条件建立社区老年食堂的,可按照辖区内老年助餐需求,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、养老服务站等设施,因地制宜设置老年助餐点,一般集中就餐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场所即可设立老年助餐点。老年助餐点应取得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(仅提供取餐服务的除外),设置配(备)餐区和就餐区,面积原则不少于20平方米。

  三、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如何继续加强养老机构食堂、老年食堂、老年助餐点等的食品安全工作?

  1.督促指导各类养老食堂、助餐点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履行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的相关责任与义务。

  2.落实养老机构、助餐点管理部门责任。督促养老机构、助餐点管理部门要增强食品安全管理责任,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,定期开展督导检查。

  3.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。督促各县区、园区市场监管局严格履行养老机构、助餐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,按照食品安全“网格化”责任制要求,加大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力度,保证监管频次,实现监管常态化。